產品介紹:
在新加坡,商標注冊不是獲得商標權的強制性要求,因為可以承認商標的在先使用。但是,始終建議注冊,因為它授予所有權推定并有助于執(zhí)行商標。
商標申請必須向新加坡知識產權局( IPOS )提交。新加坡也是馬德里議定書的成員國商標無需在新加坡使用即可注冊。但是,在先使用可能是有用的,因為它可以通過證明商標已獲得顯著性來幫助克服以缺乏顯著性為由提出的反對意見。
商標申請在商標期刊上公布后的兩個月內,可以針對該商標申請?zhí)岢龅谌疆愖h訴訟。異議成功的概率因情況而異。
盡管商標不一定要使用才能注冊,但注冊后的未使用時間不得超過五年,否則很容易因商標未使用而被撤銷。在某些情況下,不使用可能是合理的,只要是真實的,就可以將風險最小化。
新加坡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自申請之日起十年,并可無限期續(xù)展十年。商標續(xù)展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間或在其后六個月的寬限期內提出,但需支付延遲續(xù)展附加費。
服務流程:
提交申請→審查→公告→核準→下證
下證時間:
8-12個月
所需資料:
1、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2、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需簽署)
5、申請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